2個多月的審查,終於VISA下來了

不過今天顯然不是黃道吉日

車子才剛開下山就被小日本警察抓超速

67公里......(日本一般道路都限速50公里)

天啊~~~原來我看到的第一張正式證件是罰單XD

到了姬路港入出境管理局

順便在辦一張載入國許可

不同於市政所,他們說國籍可以寫台灣

當然就大大力的把台灣寫上去了

這樣以後過海關就可以大方的走日本國專用的閘門了~~~哈

DSC03723.JPG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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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anfax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